山东: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办法
为吸引海外专业人才来鲁工作并享受更多便利服务,山东省针对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问题给出了明确解答。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5年版)》和《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服务目录(2025年版)》,为相关人才提供了政策支持。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持有有效期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山东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和工作经验条件,可依据《比照认定目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获得此类认证后,其境外资格证书将等同于国内职称证书,并可用于参与公开招聘、职称评定及岗位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持有英国皇家学会(RSC)"特许化学家(CChem)"或"会士(FRSC)"证书的专业人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十年者,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无需满足现有职称和业绩要求。
在优化境外职业资格服务方面,山东首批选择济南、青岛等七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具体措施包括:持有《比照认定目录》或《服务目录》内证书的专业人才,在试点城市工作期间,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为境内从业经验(注册会计师除外),且当年可获得16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同时,试点城市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居住证办理、签证居留许可、人才项目评选、继续教育、交通出行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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