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针对当前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新挑战,山东省教育厅近期发布了《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招生行为等举措,为每个孩子提供公平而优质的教育资源。
《方案》强调,各地要强化资源统筹能力,建立学位供需动态监测机制,确保秋季学期中小学学位供给与实际需求精准匹配。特别对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提前规划、科学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能力和覆盖率。
在招生政策方面,《方案》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须同步开展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属地招生规定。优质普通高中要继续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承担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学校按批准办法进行招生。
《方案》还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需经过省级审核。各地要从严控制参与招生的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和招生范围。
在班级设置方面,《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均衡编班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或快慢班划分。学校应通过随机分班等方式实现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确保每个班级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针对特殊群体入学问题,《方案》明确要求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仅凭居住证即可入学的方式。特别强调要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就学保障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应入尽入"。
通过这些措施,山东省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规范、透明的招生体系,努力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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