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川剧川菜特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
近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档案条例》,该条例将于6月9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新增了信息化专章,对全省范围内的档案目录建设、数字档案馆(室)规划、电子文件归档以及电子档案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我省在红色档案和地方特色档案的保护与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制度规范。
新修订的《条例》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具体而言,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博机构(如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深入挖掘川剧、川菜、川药、川茶、川酒等独具四川特色的文化遗产,并积极推动这些特色档案资源向档案文献遗产方向申报。
同时,《条例》还要求地方国家档案馆进一步加强对红军长征、川陕苏区、抗日救亡、四川解放、西部大开发、川藏公路建设、三线建设、两弹一星研发、抗震救灾与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等重要历史事件和项目的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和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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