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依法对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该保险机构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规行为。针对上述问题,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对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陈小婷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