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意见征集:光伏、氢能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为推动北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8月18日发布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目标规划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并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在实施方案中,北京市提出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其他领域的协同融合。
在推广应用方面,《方案》强调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推动建筑、交通、水务等基础设施第五立面的光伏规模化应用,规范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流程管理,并充分挖掘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地的集中式光伏和风电应用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对氢能产业给予了特别关注。北京市将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多领域应用,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市并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此外,本市还将多元化布局本地制氢试点,推动制加氢一体站建设和燕山石化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的有效利用。同时,积极谋划绿氢输送管道,推进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绿电制氢项目输送通道建设,并研究京津冀区域内输氢管道的可行性。
在氢能车辆发展方面,《方案》规划将优化市域内氢能补给设施布局,增加氢燃料汽车数量,提升车辆出车率和运行里程。同时,北京市还致力于构建绿色电力交易体系,明确要求稳步推动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为支持数据中心的绿色发展,《方案》提出,2025年及以后的新建和改扩建数据中心应实现绿色电力占比超过80%,并鼓励到2030年实现100%使用绿色电力。此外,北京市将推动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使用绿电。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将健全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完善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夯实发展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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