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强调学校开学工作安排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学期顺利开学,省教育厅发布了相关通知和要求。根据通知,本学期各地中小学原则上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新学年。

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提前规划并精心组织开学准备工作。各地要加强对秋季学期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监管,确保教材按时到位。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本市州关于教师保教用书的规定,不得为在园幼儿征订教材教辅材料。

学校和教育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期工作计划。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和学科组需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教学工作计划。学科教师要提前熟悉教材内容,并做好超前备课准备,确保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能够迅速步入正轨。

今年是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对照11个方面的75条规范管理清单进行自查整改。在学生减负方面,学校要加强作业管理,合理设计和布置作业内容,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同时要建立作业检查制度,统计分析各学科作业量、类型及完成时间。

考试安排方面,学校要遵守相关规定,避免频繁考试增加学生负担。要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和睡眠需求,确保每天有充足的体育活动时间。在控辍保学工作上,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逐个核实学生返校情况。

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发现疑似失辍学情况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政府并开展劝返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流程,杜绝虚假注册和空挂学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