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监管,8月22日至25日,我市组织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移动源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各县市区分局执法大队共同实施,共检查各类移动源及相关机构334家(辆/台),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28起。

专项行动聚焦移动源污染治理的关键领域,采取分类监管、重点排查的方式开展。在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方面,执法人员通过路检路查和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车辆250辆次。其中,现场查获尾气排放超标车辆11台,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发现有9台车辆存在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的违法行为,涉嫌故意逃避排放监管,目前执法人员已固定相关证据,并将对涉事车主及企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组重点对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和工业园区等高排放区域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检查各类机械51台,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张贴环保标识、排放超标等问题的设备11台,并当即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符合排放标准。

此外,执法人员还对全市3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项核查,重点检查检测流程规范性和数据真实准确性。经查发现有7家检验机构存在检测记录不完整、设备校准不及时等问题,已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将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通过"严执法、强监管"的措施组合,不断提升移动源污染治理水平,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