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工作已全面启动,将对包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治区政协机关在内的多个重要部门以及区内多家重点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视。

此次巡视的具体范围涵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等重要党政机构;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关键企业。通过全面政治体检,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内蒙古得到贯彻执行。

本轮巡视工作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对所辖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的一次系统性监督检查。通过严格的政治巡察,将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被巡视单位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