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禁止夏冬令营及校外培训机构
四川省十五个政府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四川省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教育引导和保护的方式帮助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改善行为。新规将于2026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根据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设立或运营任何形式的夏冬令营、特训营或其他类似培训机构,专门用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教育矫治。这一规定意在杜绝以各种名义开展的所谓"矫正"活动。
在具体执行层面,办法提出了多种可行的管理方式:一是由公安机关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二是通过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法治和道德教育;三是由专业心理教师、社工人员或医疗机构提供心理辅导服务。这些措施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综合运用。
此外,办法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明确规定在进行行为干预过程中,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禁止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随意限制未成年人自由活动,必须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禁止强迫从事超出能力范围的劳动,确保身心健康发展。
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四川省政府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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